2011年9月5日 星期一

整體空間發展架構--舊城內保存區

計畫名稱
100年宜蘭舊城再生暨城鄉風貌再塑計畫
工作項目
舊城意象再生、舊城風貌再塑與舊城發展活化
工作重點
整體空間發展架構
主要內容
【變更宜蘭市都市計畫(第二次通盤檢討)案】舊城內保存區變更

■原現行計畫劃設保存區3 處,計畫面積合計0.87 公頃存一供孔廟使用,存二供碧霞宮與岳武穆廟使用,存三供昭應宮使用。

█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用地變更概況:
合計保存區增加0.95 公頃,通盤檢討後計畫面積為1.82 公頃。
1.          於公一西側,變更住宅區為保存區(存四),計畫面積增加0.20 公頃,供五穀廟使用。
2.          於存二東側,變更商業區為保存區(存五),計畫面積增加0.12 公頃,供城隍廟使用
3.          於存二南側,變更部分商業區及市場用地為保存區(存六),計畫面積增加0.13 公頃,供文昌宮使用。
4.          於市一西側,變更商業區為保存區(存七),計畫面積增加0.22 公頃,供林氏家廟追遠堂使用。
5.          於體育場西側,變更農業區為保存區(存八),計畫面積增加0.25公頃,供陳氏家廟鑑湖堂使用。
6.          於存二東側,變更商業區為保存區(存九),計畫面積增加0.03 公頃,供新民堂使用。

(資料來源:變更宜蘭市都市計畫(第二次通盤檢討)案,本計畫整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