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2月8日 星期三
行政院退輔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處-1
行政院退輔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處沿革
榮民森林保育事業處位於宜蘭縣宜蘭市林森路100號。
民國47年政府為開發中部橫貫公路沿線森林資源,於是年10月29日依據行政院訂頒之「橫貫公路沿線森林資源開發方案」,委由台灣省林產管理局(後改為林務局)成立「橫貫公路森林開發籌備處」,民國48年10月10日正式成立「臺灣橫貫公路森林開發處」隸屬退輔會,奉撥經管棲蘭山及大甲溪兩處林區,安置並輔導國軍退除役官兵,以事業單位形態經營森林,歷年來配合政府林業政策調整,組織編制遞經變動,摘要如次:
(一)民國48年成立「臺灣橫貫公路森林開發處」。(編制職員66人,實用45人,職工115人。)
(二)民國52年4月1日更名為「輔導會橫貫公路森林開發處」。
(三)民國61年輔導會榮民林業工作隊編併本處。(編制職員增至238人,實用228人;職工1,766人。)
(四)民國64年1月13日更名為「輔導會森林開發處」。
(五)民國65年7月1日起配合「臺灣林業經營改革方案」,停止大甲溪林區伐木作業,政府為有效運用本處既有人力及機具,將花蓮立霧溪林區核撥本處經管。復於民國77年6月歸還林業主管機關。
(六)民國78年政府明令禁止伐採針一級天然林,民國81年政府更全面禁伐天然林,本處為應林業經營趨勢及配合政府林業政策,調整經營形態,改採「森林生態系經營」理念,民國87年3月1日奉准更名為「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」,編制職員143人(職工201人、契約工162人),於民國88年6月30日起停止「枯立倒木整理」作業,相關林區經營費用,自90年度起改以公務預算補助,核定職員預算員額47人、職工116人,契約工採出缺不補方式自然消化。
資料來源:http://www.fcea.gov.tw/about01.php